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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0:21 点击数:370 字号:【

一、基本健康管理 

  (一)离开家乡在外地生活和工作要更加关注健康。 

  (二)遇到健康问题及时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找医生咨询,可享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三)“12320”卫生热线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电话可为求助者免费提供健康知识、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二、就医和医保 

  (四)生病后要及时就医,首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初诊,不去“黑诊所”,按照医嘱用药。

  (五)参加城乡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向现居住地社保部门申请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三、传染病防治 

  (六)勤洗手,不与他人共用毛巾、牙刷和剃须刀等洗漱用品,防止传染疾病。 

  (七)得了传染性疾病要就地及时诊治,带病返乡和到异地就医会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八)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肺结核患者应当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防止产生耐药肺结核。 

  四、职业健康和心理健康 

  (九)了解职业性有害因素,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十)知晓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十一)积极融入新环境,多与邻友交往,学会自我调适,如出现抑郁和焦虑,寻求心理支持和医生帮助。 

  五、性与生殖健康 

  (十二)正确使用安全套,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十三)育龄女性应当选择安全的避孕措施,防止意外怀孕,减少和避免人工流产。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可免费获得避孕药具。 

  (十四)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可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十五)女性孕期接受至少5次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保障母婴健康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六、儿童健康 

  (十六)孩子出生或变更生活地点后,要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登记,按时接种疫苗,因故错过接种的要尽快补种。 

  (十七)父母应当尽量把孩子带在身边养育,特别是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尤为关键。 

  (十八)父母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健康防护和安全教育,避免在生产经营场所照看孩子,避免和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七、关爱留守儿童和老人 

(十九)经常与留守在老家的孩子和老人联系、交流,积极承担抚养和赡养责任。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6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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