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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局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0:00 点击数:376 字号:【

日前,市卫生计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市卫生计生局机关及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划定了“红线”。

近年来,市卫生计生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人事部门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此次出台的新意见,对建立报告制度、会议制度、谈话制度、暗访制度、曝光制度等12方面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实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涵盖了12项具体内容:出国出境,参加其他组织,婚嫁或家庭重大变故,操办婚丧和其它喜庆事宜,参股、兼职公司,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直系亲属开设公司及经商,涉重大民事、刑事纠纷或案件,工作遇突发重大事件(含安全事故)的决策、安排,接受境外媒体新闻采访,其它按规定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同时,对报告途径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主要领导须在党组会上报告,局机关正科长以上干部、局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须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局直属单位党政班子副职须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以上三种报告对象,在主动报告的同时须书面分别报局党委办、局人事科备案。要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报告事项发生一个月后未报告者按违反组织纪律处理。

新出台的意见,还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巡查监督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巡查监督工作。纪检组牵头党委办、人事科等部门将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人物开展暗访活动,及时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媒体应对与舆情监控工作,建立监督信息处置平台和与新闻媒体互动平台,对接梳理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意见与建议,及时处置反馈。畅通新闻媒体监督渠道,及时接受媒体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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